第一條“縣長信箱”是宜君縣人民政府通過網絡密切聯系群眾,暢通民意表達、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的重要渠道,初次使用前,請您仔細閱讀本欄目的操作說明等內容。
第二條“縣長信箱”由縣政府門戶網站受理,留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的原則辦理和回復。
第三條“縣長信箱”受理范圍:
(一)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二)對宜君縣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發展環境、市政建設、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對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責、辦事程序和政策規定的咨詢、意見和建議;
(四)對直接影響群眾生活的有關問題及突發事件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五)對社會生活中發生的、需由行政機關協調解決的有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六)對縣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規范性文件等的咨詢和建議;
(七)對中、省、市、縣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咨詢或建議。
(八)其他需要“咨詢投訴”解決的問題。
第四條 “縣長信箱”不予受理的范圍:
(一)提供的有關要素不準確或不詳盡(如:不如實填寫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等信息的),反映的內容不具體,造成無法進一步了解核實的;
(二)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
(三)對屬于各級黨委及其工作部門、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或部隊職權范圍內;
(四)對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事項,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對已經按相關政策明確回復的事項;
(五)對屬于應正常渠道逐級匯報的;
(六)內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導致無法回答或開展調查的信件;
(七)個人與單位或他人之間的矛盾糾紛;
(八)對于屬于產品推銷、社會中介服務需求等市場行為方面的;
(九)對于邀請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十)涉及國家機密的;
(十一)其他不在宜君縣政府職權范圍內解決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