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縣農業農村局是主管農業農村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一、貫徹落實中、省、市、縣委關于“三農”工作的重大決策,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三、統籌推進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
四、推進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五、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
六、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八、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
九、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
十五、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十六、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