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推動宜君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駐縣有關單位)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簡稱行政機關)。負有公開信息義務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考核,由其行政主管職能部門負責。
第三條 縣政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縣監察局,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方案制定及工作協調。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
第五條 考核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設情況。
1.是否指定本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1.是否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2.是否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調整制度;
4.是否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
5.是否建立依申請公開的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的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1.是否在政府網站上及時、準確、主動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的內容。
2.是否對擬公開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3.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是否發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4.政府信息查閱場所、設施建設和服務情況;
5.受理、辦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6.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受理、辦結和申請人的滿意率和依法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7.是否公開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8.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實行百分制的量化考核辦法,每年開展一次??己私Y果分為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等次,優秀等次不超過被考核單位總數的20%。
第七條 行政機關年度內出現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規定,情節嚴重、影響較大,依法依紀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的,其年度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第八條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由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年度考核前制訂考核方案及百分制考核細則;并向被考核單位發出考核通知;
(二)考核組采取部門自查、專項檢查、綜合評定等方式對被考核單位進行考核。
(三)專項檢查包括實地檢查、聽取匯報、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征求群眾意見等形式進行檢查。
(四)綜合評定由考核組根據自查情況、專項檢查情況、第三方測評、社會評議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意見,報縣政府審定后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對象,通報考核結果。
第九條 考核結果列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作為評定當年度部門、單位及其領導人員工作績效、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己酥斜辉u為優秀等次的部門、單位,由縣政府通報表彰;不合格的取消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并限期整改。
第十條 本辦法由縣政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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